
【港燈篇-節能設備資助?HKEA助你申請】
Share
除了中電之外,港燈亦有節能設備資助計劃,資助是港燈「智惜用電關懷基金」下的計劃,資助的對象是非住宅電力賬戶的客戶在其位於港燈供電範圍內的處所更換節能設備,暫時接受申請的有效期至2033年12月31日、或者該基金全數用盡,亦有機會透過聯合檢討訂立日期(已較早日期為準)。本文會就港燈節能設備資助計劃的申請資格、要求、程序等作基本介紹,我們 HKEA 的節能團隊亦會由申請開始到完成全程跟進,歡迎聯絡我們查詢。

港燈節能設備資助計劃
申請資格
只有符合以下各項所有條件的更換節能設備項目,港燈節能設備資助計劃都會考慮提供資助。
- 節能設備項目必須位於港燈供電範圍內,並為註冊港燈電力賬戶*的供電地址覆蓋範圍內的處所(樓宇或樓宇的樓層/單位)(統稱合資格處所)進行,而該
處所須在開展項目前,已完成由港燈於 2019-2033 管制計劃協議下提供的智惜用電
能源審核,或於 2009-2018 管制計劃協議下提供的能源審核; - 項目於合資格處所內包含以下節能設備(合資格設備):
i. LED 燈膽/筒燈/光管/燈帶/燈盤,並使用於非裝飾用途;
ii. 一級能源標籤冷氣機,並登記於機電工程署公布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表列型號記錄冊》(刊於機電工程署網址 www.emsd.gov.hk/energylabel);或節能設備資助計劃申請指南,另外,不適用於《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高能源效益冷氣設備,其效能必須高於由機電工程署印發的《屋宇裝備裝置能源效益實務守則》最新版本所要求的最低效能系數(刊於機電工程署網址www.emsd.gov.hk/beeo)。合格的冷氣設備包括單式組裝空調機、可變冷凍劑流量系統、節能氣冷式冷水機、水冷式冷水機等; - 項目能提升能源效益,產生可量化的節省用電量;
- 節能設備項目(包括部分項目)並未受「智惜用電服務」下的任何其他計劃資助(不論已批准或申請中);
- 就更換樓宇公用的原有設備,申請人須先申請智惜用電樓宇基金(詳情www.hkelectric.com/SPBF);當更換設備項目未能獲智惜用電樓宇基金資助時,參與此計劃的相關申請方獲考慮。
*申請人須為港燈非住宅供電或最高負荷供電電力賬戶(臨時供電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電力賬戶除外)的註冊客戶(申請人)。
註 : 申請人須於申請前委任及授權一位自然人作為申請人代表(例如公司/機構的主席/董事)及一位自然人作為負責人,同時代表申請人處理申請及項目相關的所有事宜。
申請流程
- 申請人須於實際費用證明副本的最後正式付款**收據日期起計的 1 年內,將填妥的計劃申請表(最新版本刊於港燈網站 www.hkelectric.com/EEES)與下列文件完整一併遞交予港燈以作申請(港燈將發出確認電郵以確認收到申請):
-- 申請表附錄 A –項目設備表;
-- 完工項目的每份實際費用證明副本,詳細要求如下: - 項目資助的證明文件;及
- 其他有需要的額外項目資料,例如設備目錄、電路圖等。
- 已填妥的申請表連同所有所需文件,須以電郵遞交至(SME@hkelectric.com)予港燈處理。請於電郵主旨註明「申請參與節能設備資助計劃」。
- 根據港燈發出的確認電郵中所註明的收到申請日期及時間起計(以港燈電郵系統的收到申請電郵日期及時間為準),申請按先到先得方式處理,直至計劃的資金用完為止。
- 按申請資料或其他有關因素,港燈有全權及絕對酌情權接納或否決任何申請 /合資格處所/項目,而此決定為最終決定。
i. 實際費用證明須為列有相關供應商的名稱及聯絡資料,並蓋上相關供應商的正式印章的正式付款收據;單獨的發票、送貨單及其副本(不論是否已付款)均不可作實際費用證明;
ii. 每份正式付款收據須列明付款收據日期及相關完工項目的分項費用資料;及
iii. 如任何正式付款收據欠缺供應商的名稱、聯絡資料、正式印章或分項費用資料,申請人須提供蓋上相關供應商正式印章,並清楚寫上/印有相關供應商的名稱、聯絡資料及分項費用資料的發票、送貨單、支付交易紀錄、合約或採購單作為證明。
項目資助為項目(包括其中部分)申請資助(不論已批准或申請中)或其他性質類似的
款項(包括但不限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管理的基金或資助計劃,但為免存疑,不包括
申請的資助額),並須從合資格項目費用扣除,以計算合資格項目費用淨額。
資助上限
節能設備資助額為項目費用的 50%,但受限於下列上限:
- 每個合資格處所資助上限為港幣15萬元
- 每個LED 燈膽/筒燈上限為港幣20元
- 每個LED 光管/燈帶/燈盤上限為港幣60元
- 每部一級能源標籤的冷氣機 (《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上限為港幣2,500元
- 每套不適用於《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高效能冷氣設備上限為港幣10,000元
項目的資助額上限受收到確認電郵列明的計劃申請表認收日期當日在港燈網站(www.hkelectric.com/EEES)上公佈的單一合資格處所和個別節能設備的上限所限制,以較低者為準。在 2024 至 2028 年內,同一單一處所若曾經以不同項目獲計劃的任何資助額,申請的資助上限須按此等資助額的總和減少;但若資助上限減少至零,則該申請不獲處理。
審批查核
聯合項目後查核
- 港燈將根據申請人遞交的申請文件作初步評估,對結果滿意的申請,按港燈要求,港燈及一名授權人士將聯合進行項目後實地查核,而該授權人士須於項目後查核證明表(形式由港燈指定)上簽署並蓋上正式印章,以確認及/或核實聯合項目後查核引起的事項,證明表的形式由港燈指定。聯合項目後查核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項目:
-- 記錄(如透過拍攝照片及/或錄像)合資格處所的狀況及細節,以及與項目相關的新設備(如適用)的狀況;及
-- 覆核申請人遞交的申請資料。如港燈認為有需要,申請人須修改合資格設備的申請資料和/或提供額外資料,以反映聯合項目後查核所得的實際現場情況。 港燈可要求再次進行聯合項目後查核以確認此等修改或額外資料。 - 如果於確認電郵列明的計劃申請表認收日期起計 6 個月內未能完成聯合項目後查核,申請將會被自動終止。
- 若港燈認為有需要,港燈將更換現有合資格處所的電力賬戶電表,以取得更詳細的用電量數據核實項目改善能源效益的表現。申請人須准許並提供港燈所需的適當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在需要時准許或促致准許暫停供電),以便港燈完成所需的電表更換工程。
- 港燈將對已完成聯合項目後查核的合資格設備申請進行審批。港燈擁有全權和絕對酌情權批准,暫停或拒絕申請,及釐定和批准獲批資助額,其決定為最終決定。 如港燈認為有需要,可要求申請人提供澄清或補充資料以作審批之用。

港燈節能設備資助發放
如申請獲港燈批准
港燈會按已批准合資格項目費用淨額細項計算獲批資助額並作以下調整(如適用),以實報實銷形式發放至申請的合資格處所的指定電力賬戶用作繳付電費,並以電郵通知申請人(資助發放通知書)。為免存疑:
- 申請人須先以自有資金支付所有項目費用,資助額會以實際支付項目費用計算,並
受限於最高獲批資助額; - 無論申請人是否實際收到項目資助,該項目資助須從合資格項目費用(如適用)中扣除;及
- 港燈不須為任何未完工的項目、未付款項目細項或未安裝/校驗的合資格設備,發
放任何獲批資助額。 - 若供電地址覆蓋合資格處所的任何電力賬戶尚有未清繳的電費賬單,資助額將不會發放至指定電力賬戶。電力賬戶內的政府電費補貼結餘(如有)將被先用以抵消賬單的電費,之後才用資助額抵消電費。若指定電力賬戶已終止或轉名,剩餘的資助額不會以任何形式退還申請人(包括轉移至申請人名下的其他電力賬戶)。
- 為確保項目按資助協議落實,港燈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權在資助發放後的 2 年內,隨時進行實地檢查。申請人於上述 2 年期間不得重置、轉售或移除資助協議項目的任何已安裝設備或物料。否則,港燈有權收回已經發放給申請人的所有資助額。
HKEA 港燈節能資助顧問服務
如需聘請節能資助顧問提供意見,可以向我們HKEA查詢,我們的REA 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及團隊可以為你提供協助,讓你的節能資助申請更加順利,更重要的是為你提供有效的節能方案,節省電費開支。
如果想了解中電節能減排資助計劃,請參閱我們另一篇文章 -- 中電篇-節能減排有資助-優化資源節省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