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主要裝修工程?規管定義一文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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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裝修工程」包括甚麼?自2012年9月21日《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全面實施後,訂明有13類主要建築物的中央屋宇裝備裝置擁有人及服務個別單位或公用地方的任何屋宇裝備裝置的負責人包括業主、租客或佔用人等等,當進行「主要裝修工程」後兩個月內必須由「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核實所更換或加裝的屋宇裝備效益符合《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最低能源效益標準及設計要求,Hong Kong Energy Audit (HKEA) 為你全面講解主要裝修工程的定義, 避免遭受檢控。
屋宇裝備裝置
在了解「主要裝修工程」前,要首先了解以下四類《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所指明的屋宇裝備裝置,包括
1. 照明裝置
- 照明功率密度
- 照明控制(例如:開關裝置)
- 自動照明控制
2. 電力裝置
- 電動機效率
- 配電損耗
- 總功率因數
- 總諧波失真率
- 計量及監察設施
3. 空調裝置
- 空調設備(冷水機)及熱泵效能系數
- 配風系統風機功率
- 水管系統摩擦損耗
- 隔熱
- 能源效益系統控制
- 能源計量
4. 升降機及自動梯裝置
- 電功率
- 總功率因數
- 總諧波失真率
- 計量及監察設施
- 升降機裝飾負載
- 升降機閒置時關掉通風及空調系統
- 升降機反饋制動
- 升降機機廂照明控制
- 自動梯自動減速
而主要裝修工程的定義是工程涉及的面積或中央屋宇裝備裝置主要組件界定:
工程面積:
增設或更換《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所指明的屋宇裝備裝置,並符合以下條件:
以一個單位或一個公用地方計算,工程所涵蓋的總樓面面積(即工程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
或
工程若是以同一系列工程的形式於一個單位或一個公用地方內分期或不同地方進行,而這些工程所涵蓋的總樓面面積(即工程面積)於12個月內累計不少於500平方米。
屋宇裝備裝置主要組件
增設或更換中央屋宇裝備裝置的主要組件,如牽涉以下的組件定義,都屬於主要裝修工程。
- 額定值為400安培或以上的一組完整電路。
- 一部冷卻或加熱額定值為350千瓦或以上的單式組裝空調機、熱泵或冷水機。
- 一部升降機、自動梯或乘客輸送機的電機驅動裝置及機械驅動裝置。
進行主要裝修工程及能源審核流程
中央屋宇裝備裝置擁有人及服務個別單位或公用地方的任何屋宇裝備裝置的負責人包括業主、租客或佔用人等等,必須兩個月內必須聘請「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REA) 進行能源審核,若已更換或新加的屋宇裝備裝置符合《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最低能源效益標準及設計要求,該負責人需要向(REA)取得遵行規定表格。同時,「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REA)須向機電工程署及物業管理公司呈交「遵行規定表格」(指明表格EE4)的副本作記錄。該表格無須由機電工程署加簽。若該建築物沒有物業管理公司,「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須向建築物的擁有人發送副本。《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現已全面實施,「遵行規定表格」名單會上載至機電工程署網站,供公眾查閱。
所以除了每十年一度的能源審核之外,如果建築物涉及主要裝修工程,記得兩個月內完成能源審核,我們 Hong Kong Energy Audit 提供專業的能源審核報告及服務,專業工程人員及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會就你的個案給予最專業的能源效益優化意見,歡迎隨時與我們的客服人員及顧問聯絡查詢能源審核服務的報價或能源效益優化工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