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C 遵行規定表格是甚麼?適用於甚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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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遵行規定表格」是向香港機電工程署提交的能源核證文件,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負責規管及推動機電設備的安全、效率及可持續發展的法定機構,根據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第610章)(條例)第17(1)或17(2)條,擁有人或負責人須在主要裝修工程完成之後的2個月內,取得遵行規定表格,又稱EE4 (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第610章)第 18(1)(b) 條下的「指明表格」)。該表格須由合資格REA 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核證所更換或加裝的屋宇裝備裝置符合最新版本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

FOC遵行規定表格的應用
適用範圍:哪些工程需提交FOC表格?
FOC表格的適用範圍涵蓋 EMSD 定義下的主要裝修工程 (Major Retrofitting Works),主要透過工程面積或中央屋宇設備裝設的增設或更換界定 :
工程面積
增設或更換《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所指明的屋宇裝備裝置,並符合以下條件:
- 以一個單位或一個公用地方計算,工程所涵蓋的總樓面面積(即工程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 或 工程若是以同一系列工程的形式於一個單位或一個公用地方內分期或不同地方進行,而這些工程所涵蓋的總樓面面積(即工程面積)於12個月內累計不少於500平方米。
中央屋宇設備裝設的增設或更換增設或更換中央屋宇裝備裝置的主要組件,包括:
- 額定值為400安培或以上的一組完整電路或
- —部冷卻或加熱額定值為350千瓦或以上的單式組裝空調機、熱泵或冷水機或
- 一部升降機、自動梯或乘客輸送機的電機驅動裝置及機械驅動裝置
如符合以下條件的工程,則不納入主要裝修工程內:
總電力開關的允許負載量不超逾100安培(單相或三相)的建築物或
符合以下説明的建築物
- 不超過3層高
- 有蓋面積不超過65.03平方米
- 高度不超過8.23米;
- 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宣佈或暫定的古蹟或歷史建築物;
- 在12個月內拆卸或重建的建築物。

FOC表格的內容結構與填寫要求
FOC遵行規定表格範本
一份完整的FOC表格需包含以下核心欄位,並由 REA 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簽署認證:
建築物的資料
有關單位 / 公用地方的資料
負責人資料 (負責人必須是根據條例第17條取得本遵行規定表格的負責人或擁有人,可以爲一間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若有關負責人或擁有人以公司名義取得本表格,請在空格内填寫該公司的名稱。若有關負責人或擁 有人以建築物的業主立案法團的名義取得本表格,請在空格内填寫該法團的名稱。若公司或法團作爲有關建築物的負責人,已委托一位代表人取得本表格,請填寫該代表人的資料。)
根據《條例》第18(5)條,發出遵行規定表格的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須 (a) 將該表格的文本連同遵行規定表格所指明的文件送交署長;及 (b) 將該表格的另一文本送交 (i) 有關的建築物的物業管理公司;或 (ii) (如沒有上述物業管理公司或不能找到或確定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該建築物的擁有人。 根據《條例》第18(6)條,任何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沒有遵守《條例》第18(5)條,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 級罰款(現時為$10,000)。
REA 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資料及簽署
關於主要裝修工程的詳細資料,需填寫在另一份表格EESU上,而 FOC表格 (EE4) 必須與 表格 EESU 一併提交機電工程署。
工程流程
REA「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須向機電工程署及物業管理公司呈交「遵行規定表格」(指明表格 EE4)的副本作記錄。倘若該建築物並沒有物業管理公司代表,REA 須向建築物的擁有人發送副本,而「遵行規定表格」名單會上載至機電工程署網站,供公眾查閱,該表格日後亦無須續領。
我們 HKEA 的 REA 團隊提供主要裝修工程的能源核證 及 FOC 遵行規定表格的簽署及提交服務,歡迎隨時向我們的客服查詢有關服務的安排及報價。